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是什么?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只有当证据审查到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相互一致,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不起诉的结论性意见。最后还应注意,证据是否充分,是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时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的,必须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之后,如果是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是已经开始审理的,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还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即案件的证据链不充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都要检查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都要检查什么?建筑单位有组织施工、进行监管、严格把握质量的责任。物业单位应协助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使......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


·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一、所有的“一户多宅”只能获得一处宅基地的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借贷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1、避免合同遗失损毁通过借款合同公证,我们可以避免有意无意中的借款合同损毁、遗失等情况发生,这对我们的债权安全是非常有利......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


·离职人员社保补缴金额怎么进行
      离职人员社保补缴金额怎么进行一般正规的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就需要为其购买社保,但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直到员工离职以后,用人......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
      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一、个人合伙企业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应当按照当事人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合理的计算,其中就包括有在进行治疗的时候的医疗费用,......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应该如何解决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的处理:酒驾触犯刑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


·疫情期间怎么立案
      疫情期间能否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诉讼需要看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公众公布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若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区域疫情严重,那么可能无法......


·玩忽职守罪有追诉时效吗?
      玩忽职守罪有追诉时效吗?一、玩忽职守罪有追诉时效吗?1、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有两档,三年以下和三到七年,分别适用5年和10年的追诉时效2、玩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