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查封个人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到场的,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交被执行人一份,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扣押的财产、扣押后,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扣押财产是在执行阶段,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对被查封,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人民法院查封。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被执行人是公民的、扣押的财产、扣押财产时。第二百四十六条被查封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二、“一个原则”和“两个例外”“一个原则”:即在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受偿债权的执行法院均系某法院的,原则上应当由已经进入终局执行且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的执行法院负责查封财产的处分。“两个例外”:即在上述的处理原则之外,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当由在先查封的法院处分查封财产:第一,在先查封的债权即为享有在先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其虽未进入执行程序,但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查封的债权以及执行费用等后无剩余的;第二,在先查封债权对查封财产已经进入财产变现程序,且查封财产在依法清偿在先的优先受偿债权以及执行费用后能够全部或者部分清偿在先查封债权的。对于个人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下,肯定是涉及到具体的惩罚情况的上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个人查封财产的分配情况认为不符合法律适用规定的,则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合法的申诉或者上诉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按揭房离婚后怎么更名?
      一、按揭房离婚后怎么更名?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
      行政拘留处罚时间最长有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
      幼儿园如何防止高空坠物附近的建筑工地如何做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这也就造成了很多的安全隐患。比如......


·债权是否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
      债权是否遗产继承的范围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


·子女抚养纠纷起诉时要的证据有哪些
      子女抚养纠纷起诉时要的证据有哪些若离婚夫妻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在起诉的......


·职务侵占罪归派出所管吗
      归派出所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部分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购房的首付还是需要支付给的。那实践中,一......


·股权转让不给钱解除判决时需要怎么办?
      股权转让不给钱解除判决时需要怎么办?在纷繁的商业活动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股权转让后一方不给钱导致相关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许多人都不太清楚应该怎......


·民法典第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致力于解决民事纠纷,它使得群众在遇到相应事件时有法可依,结合实际情况来保障自身合法的权益。所以民法典的大......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


·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最关心的往往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伤情是否严重,能否正常恢复或者后续会有什么影响,另一个就是能否申请工伤赔偿,怎么办理、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