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综上所述,对于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个人或者组织只对土地拥有使用的权利,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有一定期限的,会根据所用土地的使用类型分别确定了对应的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应该办理续期,否则不能在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哪些
      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哪些?我们在法治社会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遇到侵犯权利的案件时候要敢于辩护自己的权利,一般在......


·刑法规定贩卖毒品如何量刑
      一、刑法贩卖毒品如何量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哺乳期间能被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来看,哺乳期间如果进行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款中原则上是不能够被判刑,但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犯罪人生活起居的方法,控制......


·税收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交什么税
      税收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交什么税?个人转让股票交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


·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指出,省级国土......


·在我国遇到高空坠物怎么起诉物业
      其实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民众关于高空坠物的这件事情,都强烈呼吁国家法律制度当中应该将物业公司的相关责任罗列进去,很多人也会觉得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1、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
      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吗?可以,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物业过户需要什么证件?
      物业过户需要什么证件?物业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呢?先来看一下售房一方的情况:一、双方的身份证明情况,且必须是近期之内的证明;二、双方的......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