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在我国,考虑到对债权的保护,方便债权人顺利的讨债,法律赋予了债权人代位追债的权利,即行使代位权。那么,在实践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主要理由是:
  (1)合同法和《合同法解释(一)》虽然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合法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但该债权合法应该是法院受理代位权诉讼后,在代位权诉讼中审查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否成立时应审查的内容,并非在立案受理时应该审查的内容。法院受理代位权纠纷案件,应该如受理其他民事案件一样,只对有关证据作形式审查,只要当事人提供了证据,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存在,法院就应立案受理。
  (2)便于债权人及时行使代位权,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3)从《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和第18条内容分析,可以提起代位权之诉的债权应该包括未经法院审理确认的债权。
  (4)代位权诉讼的有关程序,可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没有必要再对债权人的起诉条件做进一步的限制。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1)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更无权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干预。
  (2)《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本规定实际确认了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不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人当然不能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的债务没有到期,债权人的债权尚未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允许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行使代位权,于债务人不公平。即使债务人当时的财产状况可能不足以偿还债务,但可能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好转,因此不能确定债务人怠于履行债务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由于代位权会影响到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该权利的行使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存在的,二者密不可分。其中债权人就是拥有财产并把财产借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就是......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吗?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


·一、醉驾血液190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血液190会有什么后果?血检有可能更高。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


·取消监护权的原告是谁?
      取消监护权的原告是谁?一、取消监护权的原告是谁?取消监护权的原告是其他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主体,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6万判多少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6万判多少年网络诈骗有可能就存在于您身边,很多人已经被骗,并且损失不小,有的朋友损失的几万甚至更多,您知道网络诈骗,但是对于网......


·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什么民事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证据三性,否则的话辛苦收集的证据就不会被法院采纳,那么也就不能提供相应的......


·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能过户吗
      在当代房价高、买房难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选择贷款按揭买房,贷款按揭买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占据了房产市场的主导地位,房屋他项权证即是将购得的房......


·短期贷款是什么?
      短期贷款是什么,有什么特点?一、短期贷款是什么?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