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公诉转自诉有哪些案件

公诉转自诉有哪些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一)故意伤害案;(二)非法侵入住宅案;(三)侵犯通信自由案;(四)重婚案;(五)遗弃案;(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我国的公诉案件数量是要比自诉案件的多,而其中一些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当然部分自诉案件也是可以转为公诉案件的。要知道,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之一就是提起公诉,这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院在决定提起公诉的时候,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需要向与自己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越级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一、意定监护权公证新型公证费用是多少钱?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权......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


·如果被别人起诉如何保住唯一一套住房
      如果被别人起诉如何保住唯一一套住房?如果被别人起诉保留唯一一套住房的方式为:在拍卖还债前要求申请执行人为对方暂时租一段时间房子供其居住,拍卖后......


·酒友让人酒后驾车出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酒友让人酒后驾车出事故是否承担责任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那么此时被逮着的话,就要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并且由于酒......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抚养费是指父母在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及生活费。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那么降低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抚......


·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
      工程质保金比例降低到了多少?在工程建设领域,发包单位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通常会向承包单位收取一笔质量保证金。在有关部门出台的最新措施中,对......


·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


·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什么
      口头遗嘱属于我国规定的遗嘱方式之一,通过这种方式订立遗嘱的,要想遗嘱有效则还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按照程序来订立。那么订立口头遗嘱的程序是......


·《民法典》规定多少周岁之后是成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多少周岁之后是成年《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