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离婚如何分割?1、搜集对你方有利的证据,积极应诉;2、婚内共同财产无特殊情况的,一般均分。即便对方霸占财产,也可进行分割。3、如对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还可让对方不分或少分。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在离婚时为了更好的保障夫妻双方的共同权益也是规定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那么具体的分配比例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协商的结果来确定的,如果说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一方有故意隐瞒、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认定多久才能出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自然是想要得知那个结果,而如果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也是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在不服行政复议的时候再提起行政诉讼。其中......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不予审查起诉意见书一般由几部分组成
      一、不予审查起诉意见书一般由几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我们结婚都希望能顺顺利利的过一辈子,可是只能说愿望是美好的,现在社会外面的诱惑越来越多......


·医院的停尸费标准是什么?
      停尸费对于已故之人的家属来说是必须要缴纳的,但是很多人在缴纳之前对于这个更是闻所未闻,尸体的停放无外乎是医院的停尸间之内,所以很多人都会有疑......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1、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一、向单位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
      一、向单位提出辞职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


·离婚后又复婚子女抚养权是怎样的
      离婚后又复婚子女抚养权是怎样的离婚后复婚子女抚养权双方共同抚养。关于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


·诉讼离婚一方不在是怎么处理的
      实践中说到诉讼离婚一方不在的,其实也就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没有出庭的情况。此时自然无法准确的查明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因此很多人就认......


·被宣告死亡后结婚构成重婚吗
      被宣告死亡后结婚构成重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


·在我国国家买合同房风险吗
      一、在我国国家买合同房风险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进行交易的话会有很大的风险,就算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是会有风险,所以大家还是不要购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