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定金合同从什么时候起生效

定金合同从什么时候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由此也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一般是与主合同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二、定金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从原则上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生效。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上面提到的定金合同,就是在实际交付了定金之后才会生效。而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那么在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批准、登记手续之后,该合同才能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
      一、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是不会通常会通知家属的,但是,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后没有告知家属的义......


·保密协议书一共几份
      保密协议书一般为一式两份或一式多份,至少要确保双方都各有一份。保密协议书的内容,需要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尽量把需要保......


·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的认定是什么?
      诈骗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可大可小。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含两方面,一面是客观的,另一面是主观的。客观上的认定是毫无争议的,但诈骗罪非......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是什么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


·滕州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二套房怎么认定?
      房子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不少朋友都会谈到有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打算。随着市场发展,各地房价也在波动,地方政府也是为了防止一些恶意炒房的行为出......


·离婚后怎么要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要回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的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
      离婚后多久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后第二天可再登记结婚,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二审法院作出的话就可以在第二天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是一审还不能确定有没有当事......


·公证遗嘱过户推翻需要怎么办理
      公证遗嘱过户推翻需要怎么办理遗嘱人要想推翻先前公证的遗嘱,必须还要到原公证处撤销公证遗嘱,重新立新遗嘱,否则遗嘱人后立的其它遗嘱的法律效力低......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亲友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过了期限劳动......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