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前财产保全有时间限制吗

诉前财产保全有时间限制吗?1、诉前财产保全是有时间限制的,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就算不是财产保全,一般的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查封、冻结等这些强制性措施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也意味着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就必须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了,中间如果跟对方协商处理了的话,也能申请法院撤销财产保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入职不满一个月工资不发工资吗
      一、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会不会发根据相关规定,入职一个月离职的工资,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且符合离职手续要求的,工资是会发的。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


·逆向行驶了300米怎么办,要怎么处罚?
      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家家户户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出行难,停车难,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有些司机在遇到堵车或单纯为了图方便,就会逆向行驶......


·担保公司把抵押物变卖,合理吗
      担保公司把抵押物变卖,合理吗一、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


·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申请工程质量鉴定的条件
      工程质量的鉴定一般是有相应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或者是行政部门来进行鉴定的,而且在申请鉴定时都需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
      抚恤金和丧葬费能继承吗?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申请法律援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于自身的知识和能力,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如......


·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才能离?
      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才能离?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在......


·公司被起诉能够变更股东吗
      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在判决之前,公司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


·工伤鉴定好了有赔偿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法律有规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要及时去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出自己究竟是几级工伤,以便后期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这时很多劳动者对此就......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
      试用期内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辞退就不需要赔偿了吗?如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