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什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在对著作权的保护上面,一个是保护的对象有范围要求,二个是在保护的期限上也是作出了限制。自然,不断的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也是为了保护作品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出现侵权事件。一般在尚未经过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但如果是在合理使用范围内的,则可以免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假资料贷款工作人员有责任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工作人员在整个工作过程中都合规合法并不知情假资料,那么不会受处罚。但如果收了办理人好处,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那么......


·挪用资金罪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挪用资金罪最新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侵权案件财产保全的措施都有哪些
      侵权案件财产保全的措施都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会议期间的主要工作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为了商议国家大事,我国每年都会召开一次全国人民代......


·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我省......


·现在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哪些要求构成的?
      现在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由哪些要求构成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2005年6月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谭伟业、戈小康。根......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起诉费是怎么收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
      如果注册公司要在哪里申请注册公司流程: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我国的机动车管理是十分严格的
      我国的机动车管理是十分严格的,这样一是为了保护路上行人的安全,再有就是防止驾驶机动车辆人员犯罪。那醉驾五年后报考驾照需要去车管所查档案吗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