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男女彼此之间之前存在过夫妻关系,并且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2、男女在离婚之后并未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之后又离婚了。3、双方现在自愿与对方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三、复婚的法律依据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很多人关系,男女如果想要复婚,最快可以是什么时候才能办理复婚手续。对此,我国未做限制。原则上来说,夫妻从离婚的那一刻起,只要双方满足复婚的条件要求,那么马上都可以办理复婚手续。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少有夫妻会如此儿戏的对待婚姻感情。因而,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在隔了一段时间之后,男女才会复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位犯罪责任人刑罚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很多公司为了追求暴利,都不惜以身犯险,走上了疯狂敛财的犯罪道路。而这当中最无辜的就是公司内部的一......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


·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
      确定了开庭时间可以更改吗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判拘役会去哪里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人民法院审判是我国解决纠纷机制中的最具有强制性的公力救济方式,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进行审判,......


·代公司收款个人签了借条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代公司收款个人签了借条还需要承担责任吗?代公司收款个人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公司盖章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个人不会承担还款责任。借条是借个人或公......


·新公司法后不需要验资了是不是?
      新公司法后不需要验资了是不是?我们都知道在一个新公司成立以后,都是必须要有注册资金的,而且资金的多少,就代表这个公司的规模有多大,那么现在......


·请问非婚生子女法院上的含义是什么
      请问非婚生子女法院上的含义是什么在我国非婚生子女法院上的解释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是否合法?随着法制社会的加大普及,在众多工作机构中就相应制定了管理制度。就在许多公司为保障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制衡,国家根据有......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几种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几种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2023年应该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0年领取失业金程序大致是: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记表等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审查失业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