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标准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标准怎么确定?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车辆损伤标准其实没有统一的规定的,因为车辆被撞程度不同,损伤标准自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撞到好车和撞到一般机动车的损伤标准也有差别。车辆被撞以后很有可能市场价格也会一落千丈,这部分损失也能让主要责任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刑法对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自己买的意外险还可以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自己买的意外险还可以报销吗?要看实际的情况;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也就是说本次交通事故给当事人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都......


·一般盗墓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般盗墓罪的判刑标准有哪些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


·一般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一般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
      我刚过法规规定任何企业与员工要有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由于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有合同还是会发生纠纷当发生劳动合同纠......


·刑事诉讼法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当我们遇到有人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到个人人身安全,为了保护自己的及他人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人民警察、想到向法院申请诉讼,但......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一、法人变更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怎么写?公司要变更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只要写明变......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一、房屋无偿使用合同范本简单包含哪些内容?房屋无偿使用合同简单范本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双方的基本信息、......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


·缓刑最少几年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我国法律中对缓刑的考验期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此时需要结合实际被判的主刑种类以及刑期,才能大概确定缓刑的期限。那一......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
      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一、商标侵权了公司会被封吗?根据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商标侵权有四种,一种是伪造他人商标,一种是在相同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