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供货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供货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1、供货合同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3、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进行赔偿的二、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1、实际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另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后,若仍有其他损失,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损害赔偿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这是损害赔偿不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在。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要知道,供货合同中所涉及的合同标的额不可能是一样,比如货款本身价值上百万元,那么一旦违约,其实违约方要支付的违约金也比较高。小型的供货合同,如果货款一共就是十几万元,违约金标准跟大型供货合同肯定不能相提并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醉酒驾车受伤怎么办
      当事人醉酒驾车受伤怎么办?人们喝酒后,反应速度会变慢,如果这个时候驾驶小汽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有时候,车......


·信用卡诈骗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兴起信用卡诈骗也渐渐出现,虽然国家加大了打击力度,但信用卡诈骗还是时有发生。那么,遇到信用卡诈骗怎么办?信用卡诈骗的起诉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当前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办理假释案件中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罪......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旦发生纠纷,很多人都知道去找法院解决,但是不知道哪些问题是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活动也是这样,那么,属于民......


·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可以重复抵押。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会导致扣分或者是罚金,逆向行驶就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这个时候就会被交通管理部分......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建筑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有关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一般认为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一、摩托车无驾照醉驾怎么处罚?
      一、摩托车无驾照醉驾怎么处罚?(一)摩托车无驾照的处罚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安全法》第......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1、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


·一、对行政不作为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对行政不作为向哪个部门投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
      抢夺罪入刑数额是如何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