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怎么写?
  
  公司国税税务迁移股东决议书应该写一下根据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决议,需要进行税务方面的迁移,变更营业执照后自发照之日起30日内需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股东信息变更的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到税务局领取税务变更申请书填写递交当场可以换新税务登记证。
  
  股东变更税务局备案所需资料:
  
  必备资料
  
  1、股权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交易双方身份证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股东会议决议、董事会决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章程复印件;
  
  4、股权变更前上一会计年度和上一个月(股权转让的为转让协议签订日上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5、涉及变更股东取得股权时的验资报告、账务记录等原始凭证复印件、银行询证函复印件;
  
  6、股东名册
  
  股权转让附列资料 股权转让行为为除需报以上必备资料外,还需报送以下附列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日记账复印件;
  
  2、若股权变更时,公司拥有自行研发或委托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具有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让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出资证明书;
  
  3、若原股东股权为收购的,需提供原股东股权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
  
  4、若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
  
  二、个人股权转让
  
  通常情况办理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经办人需要有扣缴义务人的委托授权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一些税收方面的事物都是管理的非常严格的,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宏大的公司来说,如果他逃税的话,那么所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因此绝对不能够存在着偷税漏税的行为,要想进行税务迁移的话,必须要通过合法的途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讲具有劳动贡献补偿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其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


·劳动合同提前通知不续签补偿金有吗?
      劳动合同提前通知不续签补偿金有吗?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


·抵押权自登记成立的是什么情形
      抵押权自登记成立的是什么情形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


·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
      企业内部任意设立罚款,从其合法性上进行如下分析:   1.法律依据   对于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有观点认......


·集体土地归什么部门管?2023
      集体土地归什么部门管其实,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


·分居超过多久自动离婚?
      分居超过多久自动离婚?很多人误解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定义,认为只要分居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呢?这是完全错误的。就像当初到民政局登......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细节都有哪些借条是日常生活中时常会用到的字据之一,它是出借人在借钱给借款人时,由借款人向出借人所出的字据。而对于该字据的书写......


·精神病五级关押在哪里?
      精神病五级关押在哪里?法律规定,不是将精神病人关起来,而是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只要治好了精神病,随时都可以放出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