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了哪些

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了哪些
  
  一、股东会职权具体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会的类型有哪些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审查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查分红方案,以及其他股东大会的常规事项,如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等等。
  
  2、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
  
  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也就是股东大会,这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公司的全部股东组成。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而公司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也应该经过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之后才能有效。一般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但要是具有《公司法》第100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可以在2个月之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是恶劣的,有的醉驾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醉驾肇事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您不禁要......


·劳动关系解除书怎么写?
      当企业经济困难,面临破产的时候,会进行裁员,这属于企业单方面因素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要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双方会......


·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
      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很有可能购置一套房子花费了一个家庭毕生的积蓄,所以越来越多的老一辈人会琢磨着把房子过户给小一辈的人。面对这样的社会现象,......


·银行承兑汇票提前贴现利率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提前贴现利率多少?我们在进行经济活动的时候免不了要涉及到资金的交易,资金的交易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就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它是一种具有......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


·涉外收养的审查和公告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送养人提交的证件和证......


·工作中劳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填原因如实填写即可
      工作中劳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怎么填原因如实填写即可,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约,身体原因用人单位不续约等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在拿到劳动......


·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在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征收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征收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的司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外部所设置......


·拒执罪的自诉过程是怎么样
      拒执罪的自诉也就是自己不通过公安机关的对被告人提出公诉,而是通过自诉的方式对被告人提出申诉。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罪,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