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

哪些情况下不能辞退女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二、劝退怀孕女职工怎么补偿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身兼数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如果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若职工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我国对女职工的保护是要优于一般职工的,尤其是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一方面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一些禁止性工作给女职工,另一方面也不允许单位随意开除这三期内的女职工。当然,不允许开除并不是绝对不能开除,若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还是可以开除三期内的女职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最好?
      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有车一族,造成马路上的车流量不断增多,车祸频发。而在生活中,由于一些人缺乏法律知识,面对车祸,感觉有......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劳务派遣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大家需要注......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不同的费用,具体的不同的赔偿的标准如下所述。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怎么罚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怎么罚一、无证驾驶怎么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知识产权的期限一般是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
      怎么赠与土地使用权给他人1.除了宅基地是自己的,所有土地为国家的,但是土地上的东西是私人的,也就说土地不可转,只可租很遗憾,不能办理赠与,只能......


·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破产或解散的清算程序: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情形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具体是什么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


·非法集资政府新规都有哪些
      现在犯罪嫌疑人利用一些还没有被我国普通老百姓所熟知的金融投资理财项目,尤其是类似于违法众筹这种平台,现而已经成了我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重灾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