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兼并重组是什么意思?

对于兼并重组是什么意思?
  
  一、对于兼并重组是什么意思?
  
  兼并重组,即企业的兼并重组, 指在企业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运行,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利益,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型,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
  
  二、兼并重组主要形式
  
  1、承担债务式: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兼并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兼并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兼并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兼并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兼并方的出资者将被兼并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兼并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兼并重组一般原则
  
  1、坚持企业相互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隶属关系限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立足优势互补,有利于优化结构,提高经济效益;金融百科
  
  3、兼并方有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和向被兼并企业增加资金投入,盘活存量资产,搞活企业的能力;
  
  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债权人和职工的权益,不得形成垄断和妨碍公平竞争;
  
  5、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业经营机制运行,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
  
  四、企业兼并重组申报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兼并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a)兼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b)兼并目的理由;
  
  c)兼并方式;
  
  d) 出资购买式兼并的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并式兼并各方在新设企业中的股权份额;
  
  e)债权人书面认可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及还债办法;
  
  f)资产处置和移交方式,资产变动事项;
  
  g)职工安置方案;
  
  h)对兼并后企业的整合措施(经营层财务资金投入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内部管理等);
  
  i)违约责任;
  
  j)签约日期;
  
  k)兼并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兼并协议还应附有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及职工花名册;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兼并重组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帮助自己的企业还有自己员工,利用合伙的方式来保障各自的利益,在处理的时候同时也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所以,在处理公司事情的时候都是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正式工作前
      在正式工作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就有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或是公司倒闭无法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方面是......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是什么?摄像头下犯罪中止未遂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


·微信被骗了钱怎么追回来打开微信“搜索栏”搜索“腾
      微信被骗了钱怎么追回来打开微信“搜索栏”搜索“腾讯举报受理中心”小程序点击“网络诈骗”。填写个人信息,在“违规行为”选项要明确选择。上传转账......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


·离婚孩子有父亲抚养母亲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首先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如果已经孕育了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就是讨论谁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了,而如果孩子跟随了父亲那么那离婚孩子有父亲抚养母......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
      一、交通事故成伤鉴定需要什么时候申请?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是什么?要约是签订合同双方为了规范履行责任义务等问题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的一种。要约也需要公证的,法律对要约有着明确的规定,......


·吸毒贩毒2.12克判几年?
      吸毒贩毒2.12克判几年?一、吸毒贩毒2.12克判几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禁止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


·多巴镇征地补偿标准的纠纷怎么解决
      多巴镇征地补偿标准的纠纷怎么解决青海省西宁市的多巴镇在当地的发展也是比较快速的,是属于青岛省比较著名的一个高原小镇地区,我国的青藏铁路,宁......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开庭?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