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二、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对这个条款约定,应当写清违约金支付方式、数额比例及支付情形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生违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法定违约的方式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婚内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1、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认为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
      员工主动离职不做工作交接怎么应对1、不办理工作交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未经股东同意注销公司犯法吗
      不合理。如果是股份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破产”只适用“解散”依据我......


·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有哪些?行政处罚会有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那便是未构成犯罪,这也是与刑罚处罚的一个很本质的区别。当然,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行......


·一、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
      一、去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无证驾驶出小事故怎么办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未随身携......


·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
      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一、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


·车祸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
      车祸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在我国入职是试用期还是正式
      您都知道,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和正式入职以后的各方面的待遇都不一样,所以其实有很多劳动者都十分关心单位让入职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因为确切的来说,......


·身份证丢失可以领结婚证吗
      结婚是一件欢天喜地的大事,需要准备的事情也很多,估计每对新人和家人都是忙前忙后的准备结婚的事情,有时候忙起来可能会把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比如......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