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分公司能否独立对外签合同吗?

分公司能否独立对外签合同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子公司是虽然自己可以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但是一定程度上受另一家公司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三、分公司的相关法律关于分公司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经过多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是和总公司一体的,是属于一个公司,但一切的权利都在总公司,如果分公司要进行对外签订合同,那么就需要慎得总公司的同意,所以, 在处理的时候分公司一定要和总公司协商好,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双方的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条件:1、基于合理的理由参与诉讼;2、财产状况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法律、规章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和第11条的......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您对此仍有......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当然这里的一年时间是指劳动者提起劳动方面的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劳动者他仍......


·一、租赁店面违约条款怎么写?
      一、租赁店面违约条款怎么写?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2、若承租......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
      一、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哪些?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内容有要求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分割,比如说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自己,还有就是一些......


·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出现商标侵权纠纷的时候,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可以说是比较有效的。但此时需要注意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问题。那到底商标侵权......


·股权转让后还有责任要承担吗?
      股权转让后还有责任要承担吗?一、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需要通过律师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会见需要通过律师吗?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指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这个阶段,犯......


·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在不小心的情况下,要是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并且最终的损害结果鉴定为重伤的话,此时行为人构成了过失重伤罪,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损失计算是怎么规定的?对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同幢相......


·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一、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什么?敲诈勒索罪的刑法上限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应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