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年龄计算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年龄计算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年龄计算是以60岁为一个基本的界限,也就是在60岁以下的话,那么通常情况都是按照20年来进行一个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话由于当事人的劳动能力可能就会减轻,所以没增加一岁的话就会减少一年的时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二、影响伤残赔偿金的因素有哪些?1、伤残级别与残疾赔偿金伤残级别与残疾赔偿金密切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级别越高,残疾赔偿金越高。伤残级别分为10级,每一级的赔偿系数相差10%。1级是最高伤残级别,赔偿最高,赔偿系数为100%;10级是最低伤残级别,赔偿最低,系数为10%。没有伤残级别,不能获得残疾赔偿金。2、户口与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因此,城镇户口残疾赔偿金比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高出几倍。在日常生活当中,残疾赔偿金只有当当事人经过专业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有等级的情况之下才能够进行一个计算,而当然对于相关的年龄方面的判断,也需要以60岁为基本的界限,做出一个合理的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如果从事房地产相关事业的人一定清楚,近日推出的新规提出一项变更,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一方收取财物的是否是重婚罪一方收取财物的一般不构成重婚罪,除非在收取财物的同时构成重婚罪的要件。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精神病患者是否扣工资?
      精神病患者是否扣工资?只要是付出了劳动的就不能扣除工资。针对员工是精神病的,用人单位也没有权利扣除该劳动者的工资,只要该劳动者按照工作要求付出......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在广水市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多处开始征地,国家征地也是为了让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可以越来越好,征地办理拆迁就会给到......


·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一、商标侵权收到传票开庭不去的后果是什么?1、拘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


·欠钱几年还着不还了怎么办 一、欠钱几年还着不还了怎么办?
      欠钱几年还着不还了怎么办一、欠钱几年还着不还了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


·夫妻离婚后还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现实生活中,与过去相比,现在的夫妻婚姻关系不如以前爷爷奶奶辈稳定,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过于平淡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婚姻破裂,在双方育有孩子的情况下......


·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一、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几种(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多久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需要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2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


·借名买房合同中借名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第一,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借名买房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性,其借名买房合同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第二,《民法典》明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名人......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转移应该要在何时?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