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登记与离婚有什么关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目前的转移方式,它是有不同种类型的,比如说,对于像房屋这样的一种不动产,他必须要完成一定的登记,而离婚的时候是最容易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必须要关于房屋来进行一个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产继承如何过户,步骤有哪些?
      房产继承如何过户,步骤有哪些?一、房产继承的步骤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对员工工伤进行赔付的关键依据就是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所以工伤以后的工伤认定几乎......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构成要件,则......


·交通事故不能调解吗?
      交通事故的纠纷时各类纠纷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怎么应对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而有一些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是不适用调解规定的......


·工伤司法鉴定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工伤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同时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一种现象,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工伤的各种费用引起的纠纷,这个时候如果有工伤司法鉴定的认定,那么就可......


·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
      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有哪些一、被告人缺席判决的后果有哪些?1、缺席判决对被告非常不利,因为被告失去了质证的机会。2、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


·自诉案件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自诉案件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


·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申诉期限是多久怎么进行民事申诉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话,则此时可以按照规定提起申诉,这样也是对自身......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有什么方式?工资贷款的办理方式:一、工资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


·疫情期间买到假口罩怎么赔偿
      疫情期间买到假口罩怎么赔偿?买到假口罩的商家需要按照购买购买口罩价格的3倍赔偿,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


·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哪个 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
      罪犯在被判缓刑的时候,同时法官会说明具体的缓刑考验期是多久。而在考验期内就会对缓刑人员作出相应的考察,只有那种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同时也没有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