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动产质押不适用占有改定?

动产质押不适用占有改定?动产质押不适用占有改定,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质权之第三人利益,而动摇一般动产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规定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禁止以占有改定之方法,以设定质权。”故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质权行为无效,应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二、效力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支配力,排除他们对该物的任何请求。买受人已经取得所有权,此物已经不是出卖人的财产,出卖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一般债权人时,该物非为担保;出卖人破产时,该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所有权人能够行使取回权。对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物上,同时该物为债权的给付标的物时,物权对于债权具有优先力。所有权人得直接支配该物,在请求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债权人不得为异议。但该物已由债权人请求法院扣押时,所有权人能否对抗,则有不同意见。债权人所信赖的是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及其清偿能力,此时债务人的财产应为债务人的实有财产,债务人占有他人的物不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法院的扣押,不具有替代占有转移于债权人的效力,债务人未为交付或替代交付,第三人也未取得直接或间接占有,不适用善意取得。2、不法行为人。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3、直接占有人的继承人。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不得超过被继承人享有的范围,被继承人财产上的负担也拘束继承人。因而所有权人如同直接占有人,不管继承人是否善意,都可以向继承人主张物权。在直接占有人为法人时,法人分立、变更的,所有权人可以向分立、变更后的法人主张物权的效力。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占有改定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交付的方式,可能和大家普通意义上理解的一个现实的交付并不是一样,但是它也是有一个适用的范围的,普通的动产质权的话是不能够适用这样的一种方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遗弃罪的构成判几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实施遗弃罪的,不仅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范,且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法律规范对此类情形是会严加处罚的。立法机关制定相关规定的目的在于减少甚至减少此类......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一、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1、国家法制的统一《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一.企业并购的定义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证人么?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证人么?一、办理公证遗嘱需要证人么?公证遗嘱是不需要带见证人的,公证处的公证员本身就是见证人。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案件包括哪些我国设立的诸多的行政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比如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是负责我国境内一些商事经......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一、在我国强奸罪是指什么样犯罪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
      婚姻无效和不成立指的是什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有结婚的合意。《民法典》(20......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一、公司债券期限《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幕吗?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存在交通事故处理低效、被人讹诈、保险公司不进行合理赔偿等问题,而有时由于留存的照片、录音、影像作为有利证据,也能使......


·在北京买房需要的条件有:
      在北京买房需要的条件有: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3、购房人在北......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