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信用卡诈骗不同于其他普通的诈骗行为,因为犯罪嫌疑人主要就是使用信用卡完成自己诈骗目的的,像是有些人想着自己刷爆了信用卡就可以不还的这种想法,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很多人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刷信用卡的时候根本都不考虑自己是否有偿还能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交通事故人伤钱给被保险人,然后再由投保人向伤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是,毕竟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肯定是......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每个工作人员都会无时无刻都会面临着意外,若是一不小心意外来临,那么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当意外降临到你的身上作为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相信......


·如何防范应收账款质押风险
      (一)强化贷前调查评估。应收账款质押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起到风险缓释的作用。一旦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易形成贷款风险。因此,贷前调查......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一、夫妻一方所借是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


·工伤待遇是否属于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是否属于劳动报酬?不属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基本范畴计时工资计时......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了还要分财产吗?
      一、离婚前把车过户了还要分财产吗?如还是需要分财产,离婚前还是属于共同擦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
      装修工程验收单如何书写?由于装修工程在性质上要求比其他工程更为严格,装修公司完成装修作业之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对其工程进行验收。因为根据法律的相......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如今,进行农村房屋买卖的也是比较多的。但我国对农村房屋买卖是做出了相应限制的,因此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购买到农村房屋。此时,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


·一份看不清的遗嘱草稿有法律效力吗?
      一份看不清的遗嘱草稿有法律效力吗?草稿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正式的遗嘱才有效。如果立遗嘱人已签字,有具体的遗嘱内容,是有效。如果立遗嘱人没有签字......


·交通行政处罚书的种类是什么?
      交通行政处罚书的种类是什么?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会运用到各种交通工具去上下班,其中私家车作为其中很大占比的一种上班方式,但是开车上......


·夫妻长时间分居有哪些危害
      虽然现在有多种通讯工具用来联系,但是夫妻长期分居,除了语言的交流外,还需要眼神、肢体语言的交流。夫妻之间见面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易使双方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