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情形实际有几种
6.nj64.com 姜春律师
商标被侵权情形实际有几种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二、商标侵权行为如何处理?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1、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4、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大商标侵权的事件被报道出来。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之后,作为商标权人,其利益势必会受到损害,因此就要求商标权人能够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借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
房价过高在现在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并且目前短期之内房价都没有下跌的迹象。在这种状态下,我国普通公民花重金购买房子图的也就是一个住房方便、住......
·办假离婚买房可以吗?
首次置业所付的首付比二次置业的首付低了几成,因此购房者为了能够少付首付就找中介办假离婚买房,这是社会存在的不可争议的事实,但是通过法律以外的......
·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刑事案件检察院办案程序规定【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不能因为父母双方分离或者因未婚父母的某些事故而自己承担后果,无论哪种情况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如果父母双方自愿达成......
·承包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承包的土地属于遗产吗?承包的土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农村土......
·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
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一般专利的大批量生产应该都是在申请专利登记成功了以后的,并且专利的发明者不一定就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很多专利所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内容什么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就变得频繁,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很快就决定结婚,但是婚后因为一些矛盾又想要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
·怎么样才能构成性骚扰罪
我国刑法没有关于骚扰罪的规定,最接近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如果有人打电话骚扰,干扰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