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1、借车人因操作不当将汽车损毁。
  借车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其所损毁的汽车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此种情况为简单的侵权纠纷,责任明确,易于解决。因此,出借人在借车前应当充分考虑和明确借车人的情况,确保其有驾驶执照,并且尽量不要把车借给冲动易怒,饮酒逞能之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借车给别人,借车人出了事故。
  出借人借出爱车,最担心的应当是借车人出交通事故。而借车人出了事故以后出借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成了车主最担心的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驾驶人非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应当负全部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所有人只在损害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则由保险公司和使用人承担责任。而对于肇事者,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
  此种情况下,重点在于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无过错。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时怠于审查借用人的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未告知机动车故障。在实践中,机动车所有人构成无过错,主要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审查借车人的驾照,保证其未吊销未过期。
  2、审查借用人的驾照类型,确保其驾照类型符合所借车型。例如,c2驾照不能驾驶c1类型的车辆。
  3、审查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如果做到以上几点,审查借车人的情况均合格,则可以出借。
  在实践中,众多的案例均有借用车辆的人酒驾造成事故的情节。例如下面这个案例在判决文书中写道:“冉某、田某在出借车辆给毛某时,毛某已经饮酒,其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可以看出,酒驾是经常发生的交通违法情形,出借人在明知借用人饮酒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出借车辆,否则将与借用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在机动车出借人审查借用人的情况均达到要求以后,借用人在驾驶该车辆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则出借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3、借用人出事故后逃逸。
  借用人出交通事故后逃逸,即使事后根据监控录像来确定肇事者,一般也仅能确定车辆的所有人,而并不能准确确定当时的驾驶人,当公安机关找上所有人时,这是车主比较头疼的问题,借用人逃逸后,车主仍旧无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车主垫付赔偿金的情况。
  在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赔偿时,所有人无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事故损失以及所需费用过大,肇事的借用者难以赔偿的情况,这时候,为了使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和救助,往往会由出借人垫付赔偿金,事后再由车主向肇事的借用人追偿自己所垫付的费用。不过在实践中,垫付的金额一般不会超过汽车本身的价格。
  在车主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常见的风险就是对方不爱惜自己的车辆,导致机动车被损毁,还有的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还有可能要垫付赔偿金。因此,最好是不要将机动车借给他人使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聚众斗殴是单方还是双方如何定性?
      聚众斗殴的定义在人数上是有一定的界限,一般情况是双方的人数在三个人以上。聚众斗殴经常发生在年轻气盛的学校周围,也发生在社会混混的世界,但是为......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一、有什么情况可以撤销监护权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时间管辖权异议就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这个案件没有管辖的权利,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那......


·夫妻离婚可以协议放弃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可以协议放弃抚养权吗?可以协议放弃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


·一、买卖不破租赁各方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各方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房屋出租人有哪些权利(1)租房屋的权利。这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是法定权利。(2)收取租金的权......


·网络犯罪侦查什么意思?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利用网络专门知识,以计算机为工具对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进行侵犯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网络犯罪侦查的意思是行为人运用计算机......


·国家赔偿时限是多长时间?
      现阶段,生活中难免会因为国家机关的紧急情况或者失误导致了自身利益的损失,很多人对国家赔偿的事项并不清楚,担心是否能顺利得到赔偿,这其中尤其要......


·什么是一级医疗事故?
      什么是一级医疗事故?一、一级甲等事故的概念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


·贷款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贷款诈骗罪就是说一些人为了想占有从银行等机构贷款出的钱而进行不合法的行为来骗取他们给他贷款例如伪造各种证明和虚构自己的情况。其中主要包括......


·故意伤害罪刑事控告书怎么写?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公民的各项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主体不得非法侵害,在民事主体受到来之他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的侵害时,若双方就各项赔偿......


·故意杀人罪故意怎么判定
      故意杀人罪故意怎么判定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