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转让人实际享有的土地使用期限。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仅转让转让人的权利,而且转让人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负担义务也一并移转给受让人。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自办理使用权转让登记后生效。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人负有将其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的义务,但转让人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占有并不能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因土地使用权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当事人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自办理过户登记后才转给受让人享有。4、依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该幅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5、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改变土地用途的,须经原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相应调整土地使用费。6、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除无偿受让者外,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受让人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无论依何种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均应承担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的有关费用及其他与权利转移相关的费用。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讲的。是根据你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的。规定如下: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按照规定,土地使用证使用权期限到期后,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大多数的土地使用权在到期以后都可以办理续期,所以即使要进行买卖,也应该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然后再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自动重新开始计算,买家一定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我国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怎么判罚?
      我国法律规定醉驾犯法吗?醉驾是刑事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注册资本垫资如何处理好
      注册资本垫资如何处理好相关企业公司的财务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垫付这类资金,利用股东转账进行抵消。没有实际出资必然会体现大量虚假资产,常见......


·农村宅基证新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证新政策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宅基地为农民免费使用,宅基地的使用也无需征税。但国家的政策总在......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
      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是一样的吗?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证,确实是一样的。不动产证是由土地证和房产证合二为一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最新民事诉讼状模板和内容
      最新民事诉讼状模板和内容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后,才能对相应的民事纠纷做出有效的处理。而此时我国法律规定必须要向法院递交诉讼状。但是很多人并不清......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取保候审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


·南阳移民各村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南阳移民各村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政府征地拆迁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件事,如今很多的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城镇化进程亦或是为了招商引资而采取征地的......


·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才会退税?
      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才会退税?一、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才会退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以下原因误交税款的可以申请个税退税,如:重复交纳扣缴、......


·认罪态度好的辩护词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处罚都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本身的认罪态度以及他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断的,如果说认罪态度好的话,那么在进行量刑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