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一、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转移财产写欠条应该主张这样的一种财产转移是无效的,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的: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
  
  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二、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在当代社会离婚过程当中,当事人员的话都必须要老老实实的尊重法律的规定,来计算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并不能够采取一些卑劣的手段,比如说转移和隐匿财产,写欠条的这种方式的话都是不允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人寿保险费的构成内容有什么?
      人寿保险费的构成内容有什么?毛保费=纯保费附加保费保险费精算现值为纯保费精算现值与附加保费精算现值之和,从而可得:纯保费精算现值附加保费精算......


·黑社会性质斗殴怎么处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黑社会性质斗殴怎么处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


·遗弃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每个人都有家庭,那么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孩子、父母等群体,要保证他们的生活基本费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拒绝抚养,甚至丢弃的情况出现,......


·公司商标转让程序是怎么样?
      公司商标转让程序是怎么样?一、公司商标转让程序是怎么样?1、商标确认:联系商标代理机构,与代理机构以及商标持有人确认转让意愿、转让价格、转让......


·医疗事故赔偿金要怎么算
      医疗事故赔偿金要怎么算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


·不批捕后必须侦查的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不批捕后必须侦查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设立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监护人吗?
      一、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监护人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可以不给监护人的,如果担心监护人挥霍掉了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发现这种情况以后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


·退休员工辞退有补偿吗?
      退休员工辞退有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