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
  
  一、我国的法律规定孕妇能被辞退么?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如果辞退了怀孕的女职工,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 其次,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根据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首先孕妇是受我国的劳动法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所进行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够随意侵犯孕妇权利。针对于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被开除的话,孕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相关的赔偿金额加倍。切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孕妇在怀孕期间就降低员工的相关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和解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和解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一、签和解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盗窃几百块怎么处理
      该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


·一、在驾校报名不想学了能退钱吗?
      一、在驾校报名不想学了能退钱吗?1、驾校报名费可以退。学员因个人原因向驾抄校申请退学费属于学员本人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参与了......


·在这个法治社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加强,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得到
      在这个法治社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加强,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得到了极大地控制。但是,若交通事故发生,首先要通过交警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责任......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


·私分国有资产罪裁判文书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要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法官往往会根据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上辩论的结果撰写一份裁判文书,以此表明对犯罪嫌疑人的......


·并购基金风险高么?有什么模式?
      并购基金风险高么?有什么模式?一、并购基金风险高么并购基金的运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基金募集、成立到并购的实施、项目管理以及分红、退出清算......


·如何订立资金拆借合同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


·未成年工临时工工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临时工工资规定是什么?如果是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属于未成年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且应同工同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