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谁来承担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6、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7、肇事车辆有挂靠单位的,被挂靠单位常常收取管理费或分享盈利的,视为共同车主,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车主与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9、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擅自用车,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负责垫付。10、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问题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7月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原车主不是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交警部门的相关责任认定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的。判决之后如果是由对方是进行全责的话,那么就由对方进行全部的相关赔偿医疗费以及误工费和周边的治疗费用,如果涉及到伤残鉴定的话,还可以到伤残鉴定部门去确定是否达到伤残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诽谤罪必须是亲告罪吗?
      诽谤罪必须是亲告罪吗?不一定,要看案件的严重情节;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


·购买第二套房的利息是多少?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要进行贷款的,于是对贷款利率非常关心,毕竟这个涉及到利息成本。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深入,居民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政策是......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规定是什么样的?工程不管是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还是消防工程都是非常的复杂的,而且这些工程由于建成之后会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利益,所......


·实习生工资一般多少
      实习生工资一般多少最低工资的适用和标准方面,法律规定是明确的。比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


·祖父去世孙子如何继承祖父遗产
      祖父去世孙子如何继承祖父遗产?孙子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两家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债务的,应当使用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资产清偿。2、企业分支机构的非法人债务,由企业法人承担。二、关......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有多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高空坠物是无过错怎么证明?
      已经发生的各种因高空落下硬物砸伤人事件不能笼统地将所有的责任都归结为落物的主人,因为也有也不能排除有些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出于恶意而的是因为意外......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企业倒闭员工补偿金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


·借了很多人的钱算诈骗罪吗
      如果这个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这个人无论是诈骗了一人或者多人都是属于犯罪行为。反之,......


·2人股东的任职书应该怎么写
      2人股东的任职书应该怎么写?根据公司市场发展的需求、经董事会提名备案、特此批准!兹任命:________先生兼任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市场营销总监;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