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一、怎样的房子土地使用证会有?
  
  
  只要不是违法的房子都会有土地使用证的;
  
  (一)、如果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
  
  (二)、如果买的不是商品房(该房没有合法的手续),开发商是违法开发的,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烦。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你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没有房产证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你今后想卖掉该房屋也很难,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另外没有房权证该房不能进行抵押。
  
  2、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政府有可能会拆除。并且不会对你们进行补偿。你们的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追偿,如果你们知道这是违法建筑,你们为了图便宜还买的话。在开发商那里你们也不可能得补偿。
  
  (三)、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较好不要购买,因为购房风险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购房资金风险,还有贷款、补偿,续期等重要的事项的办理。
  
  二、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三、土地使用证作用是什么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都是必须要有土地使用证的存在才能算是自己的,现在的土地使用证都是和房产证一体的,但对于在办这个证件的时候就必须要有合法的条款和证明的材料,才能进行办理,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此证件就不会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市××区××路××......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主人法律问题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规定了我国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一切活动规范。我国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所带来的伤害远远比不上孩子所受到的伤害,所以在离婚时,夫妻之间应以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


·车主不配合能不能结案
      要看情况。如果车主不签字或借口推脱,致使案件无法结案,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未结案为由称无法办理理赔。其实即便车主不配合也没关系,可以找交警进行调......


·不能受到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些
      不能受到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是哪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


·一、被辞退支付两倍赔偿金的情形是哪些?
      一、被辞退支付两倍赔偿金的情形是哪些?(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单位10年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如果经营的好,就可能会持续经营数十年,对于这些经营较长的公司来说,公司内部一定也存在着很多元老级的员工。但是正是因为公司历史悠久,在数十......


·民事诉讼法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
      民事诉讼法与电子证据的认定标准科技的发展影响深远,包括诉讼。随着电子科技的普及,在诉讼中,一些证据往往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表现出来。特别是在民事......


·很多人在选择职业时
      很多人在选择职业时,除了基本的工资以外还非常注重公司的福利待遇,从以前的三险,到后来的三险一金,到现在的五险一金,而工伤保险就是其中的五险之......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
      遗产继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的(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北京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