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婚姻诈骗怎么追回钱款?

被婚姻诈骗怎么追回钱款?可以报警,由司法机关判罚来追回钱款,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以结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3、婚姻诈骗罪。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5、 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较大”的诈骗罪。6、诈骗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巨大”的诈骗罪。7、诈骗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二、婚姻诈骗罪的防范1、不要轻信各种报上刊登的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与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对方身份证的真假,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帮忙。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审查其身份证。2、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经济往来,特别是大笔的经济往来,如大额的借款等等。3、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对刚接触、不太了解的人,要多留个心眼,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骗子在行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绽的,只要稍作留心,并通过调查,就能从中发现问题。4、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并把材料以书面形式交至地方公安局,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于婚姻诈骗行为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来进行判罚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可以认定婚姻诈骗的判罚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还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并由司法机关进行重新判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情况下被辞退可以拿补偿
      什么情况下被辞退可以拿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食品、商品等这些产品的质量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检验标准。因为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或者更甚者引发的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提交到人民法......


·持股100是个人独资吗
      不是的。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而不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根据公司法成立,一个是根据个......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
      犯罪预备后阶段的表现是什么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导致他人轻伤会判什么罪
      导致他人轻伤会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


·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
      临时工合同最长签多久?以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对于这三种工作岗位并没有明晰的定义。......


·个人立遗嘱怎么立才合法有效
      个人立遗嘱怎么立才合法有效一、个人立遗嘱怎么立才合法有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


·委托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哪些东西?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如果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上面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案件,为了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探视才给抚养费的行为可以吗?
      现代夫妻离婚以后最为关注的问题除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外就是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