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而贷款问题显然不是这样,它有着复杂的主观因素,比如购房者故意不提供银行要求的收入证明的材料,当然就无法贷款了。而且,目前大部分的预售合同都有如果贷款不足,应在一定时间内以现金的形式补足的约定,这更加说明了贷款问题并不能成为一种“不可抗力”。3、期房进行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准物权”。根据上海目前的房地产登记条例,预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这时,购房者就拥有了这套房地产的“准物权”,某种意义上说,这套房子已经不是开发商的了。因此,任何一方要退房,都要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撤销登记”,并不是想退就退这么简单的。二、退房的情形有哪些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于是,这些购房者主动违约,迟延或者拒绝付款,造成违约事实。如此推理:既然他们违约了,开发商就应该扣除约定比例的违约金后,允许他们退房。而时下预售合同通常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1%—3%,这相对于房价下跌的比例对购房者来说是可以接受的。2、“不可抗力”型。有一些购房者提出退房,引用了“不可抗力”这个法律概念。其理由是国家宏观调控,银行贷款政策与他们购房时发生了变化,他们因为购买了多套房屋而无法获得这些房屋的贷款,因此无法履约。而银行政策的变化,非他们主观能够控制,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他们没有错,开发商应该退房。以此类推,他们提出的“不可抗力”还有契税变化、家庭经济困难等等。3、“无需理由”型。这类退房者认为,因为他们购买的是期房,只要房子还没造好,就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没有办出他们的小产证前,房子就是开发商的。因此,只要他们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就应当同意退房,根本无需任何理由。一般说退房都是购房者提出要求,而退房的理由,可以是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是当事人协商约定的情形。而在退房之后,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要取决与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过户或者商品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此时购房者要求退房,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自己工伤认定期间 被辞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不对员工的工伤事情负责任这样一种做法并不出乎意料,因为现实生活当中也确实有多数的用人单位就是这样一种做法。不仅不负责任,甚至在员工申......


·债务人欠钱不还跑路的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跑路的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跑路的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司法评估通过不了是不能判缓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


·工人干活伤到筋能算工伤吗?
      工人伤到筋能算工伤吗?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但如果仅仅是手部肌腱拉伤,没有断裂以及伤到骨头的话,很难达到伤残等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虚报考勤骗取工资多少构成犯罪
      虚报考勤骗取工资属于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金额达到3千以上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哪些条件不适用于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关于缓刑的适用,除了要符合形式条件中的全部内容外,同时罪犯还不能有限制条件中的任何一种,否则也是不能获得缓刑的。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条件不适用......


·私生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私生子也就是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但是法律同时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那么其父母要是分开的话,也是需要支付私生子抚养费的。......


·《典当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典当行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典当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


·法律上如何确认婚姻登记无效?
      法律上如何确认婚姻登记无效?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


·我们国家的保险种类非常的多
      我们国家的保险种类非常的多,对于保险我们国家规定的内容也很多,对于汽车的规定就是必须要缴纳交强险。交强险对于汽车的各个方面都是有着好处的,一......


·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涉及到赔偿的,但是各地出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上海,地区不同赔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