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盗窃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行为,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那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它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将就以上问题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盗窃罪的办案流程从刑事诉讼程序上来讲,与其它的犯罪一样,都要经过四个过程: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最后是刑罚的执行。
  二、盗窃罪量刑标准
  [释义] 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律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盗窃罪的一些信息,我们知道,盗窃被抓公安办案流程和其他刑事案件一样,也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这些流程。盗窃罪情节严重,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因公受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简易流程和费用支付情况如下: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


·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就是属于女方所有,但是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彩礼在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返还的,那彩礼返还......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违约金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不单是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与义务,还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当然,也有些用人单位是在签一份老大违约协议,那么劳动合同违约协议关于......


·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对农民们来说,农村宅基地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财产,但是宅基地又是属于集体的东西,所以许多农民便会有所疑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


·民间借贷现在没钱还会怎样
      民间借贷中出现没钱还的情况其实也是蛮多的,主要是在债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却是不具有还债能力,当然也有那种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针对不同的情况,此......


·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
      律师为转转买家申请介入怎么辩护?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4、切忌歪辩、......


·购买涉水险有哪些
      购买涉水险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般来说,涉水险是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是,如果......


·长期分居离婚该如何办理?
      有人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分期多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同居,于是有人误解分居那么久应该已经自动离婚可以不用同居了,然而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想......


·一、公司辞退法的原则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法的原则是什么公司辞退法的原则是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
      合同效力认定的诉讼怎么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宣布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