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移送级别管辖错误怎么处理?

移送级别管辖错误怎么处理?民事诉讼中受理后发现级别管辖权错误,应当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且把移送情况告诉案件有关的当事人。主管只划定了民事审判权作用的范围,只解决了哪些纠纷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而未解决具体由哪个法院来受理这一纠纷。我国的法院有四级,除最高人民法院外,每一级都有许多个,因此,在解决了某一纠纷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后,接着就需要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纠纷作进一步划分,将它们具体分配到各个法院。这意味着需要做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发生在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通过分配明确四级法院各自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二次分配是在第一次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的,任务是将通过第一次分配划归本级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进一步分配到同一级中的各个具体法院。管辖制度正是通过这样的分配来使民事审判权得到具体落实的。主管与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具有密切联系的两个概念。主管先于管辖发生,它是确定管辖的前提与基础,只有首先确定某一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后,才有必要通过管辖将它具体分配到某个法院,而管辖则是对属于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案件的具体落实,确定由哪个法院来具体行使审判权。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移送管辖一般是因为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没有进行仔细审核,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明确的管辖权。如果没有明确的管辖权的话,那么就需要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去。如果接受了移送案件的法院是有管辖权的,那么就不能够随意对该案进行相关的移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步行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机动车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您一般都比较熟悉,但是在非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又该怎么划分责任。是车主的责任,还是行人的责任。相信......


·司机被认定为醉驾一定要抽血吗?
      司机被认定为醉驾一定要抽血吗?必须抽血检测的4种情况: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


·起诉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起诉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在法院起诉一般都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如果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会被驳回,应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被告户籍所在地......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来讲,工程的质保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工程在质保内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承包方是需要进行售后维修的,......


·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听证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现在很多合同都有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如果先履行合同的一......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小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农村宅基地只限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一、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
      现在不少人在买房,买车的时候都通过银行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只需支付少量首付就可以享受到生活。而及时还款对于借款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银行贷......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
      夫妻没离婚赌债怎么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在实践中,有许多各行业领域的初学者会选择在学校学习的空余或者毕业后去一些单位当学徒或者实习生,此时,一些单位会要求与该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