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二、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注册资本做出的一个规定的话,它指的是公司成立的时候必须要具备的一个条件,但是具体应当缴纳多少的话,并没有做出一个规定,只是说如果日认缴的资金额度越大的话,那么规模的话也会相应的进行一个增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法律上??一般拍摄视频版权归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


·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定金纠纷
      什么是定金如何处理定金纠纷定金如何处理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
      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如何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的权利将通过和承租人之间进行友好的协商,或者是法院诉讼的......


·“虐童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虐童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虐童罪”入刑标准:虐待家庭成员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一、哪些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有的财产作出分割,其中就包括了现金、股票、不动产等等,而在不动产当中比较重要的也就是对房子......


·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
      一、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后土地遗产继承交税吗?土地遗产继承不需要交税,依法取得且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


·派出所处理打架流程是怎样的?
      一、派出所处理打架流程是怎样的派出所对打架斗殴的处理,首先会调查清楚事件具体的情况,打架斗殴的具体原因,当事人受伤的程度,以及对周围事物......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多少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民间借贷中,借......


·根据侵权责任法非法占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非法占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由于《侵权责任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失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关于......


·装修公司公司法中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装修公司公司法中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的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适应人们的需求,现如今我国的房市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与此同时就衍生了非常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