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一个规定,尚未针对疫情期间工资支付作出条例方面的规定,即不存在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不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有涉及到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可以通过下述内容进行了解。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节选)“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由此可见,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内容:1、受疫情影响,从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调整职工的薪酬;2、受疫情影响,企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3、虽然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但要是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4、如果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不过具体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疫情期间,员工应当及时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做好居家隔离,用人单位不得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职工的工资,拒不发放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支付工资主要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并非网上说的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搞清楚了工资支付依据,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多少合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正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交通工具走入了我们的生活中来。我国为了保证车主和行人的安全要求上路的每一个机动车......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首先,如果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独立的“人”,那么债务就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股东滥用公司......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是什么?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建筑更加美化,而建设工程合伙合同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合伙纠纷,......


·酒驾在高速上逮了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河沙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一、范文河沙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就需要把购房合同放在银行作质押。可见购房合同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过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当事人保管不善,而......


·一、继承的房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系吗?
      一、继承的房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关系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


·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条款矛盾该怎么办在合同关系中,合同文本中的生效条款对该合同的效力有着极大的影响,关乎着合同的具体生效时间与具体效力。那么您是否清楚合......


·故意伤害罪至死亡从犯会被判处死刑吗
      故意伤害罪至死亡从犯会被判处死刑吗?从犯一般不会判处死刑,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


·合同到期公司还没续签的话怎么办
      公司跟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如果不续签员工本人肯定也会觉得非常不安,其实还是公司的相关领导人员还是没能够提起对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