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地税指的就是地方税,和人脉的生活密不可分。地方税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最为熟悉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等。那么,什么是地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地税房屋租赁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地税的基本含义
  1、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
  2、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
  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此门市座落在 县地税局 楼 单元 室。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一次性交齐,租期为 年。租金为 元整。
  第四条 承租方负责支付承租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应合理按规章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 乙方在承租期间由于用水、用电、用火不当发生的一切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按市价赔偿。
  第七条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承包期满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一次性交纳租金。
  第八条 承包合同期满,乙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处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固定装修及增设的固定设施)。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壹仟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5、承租人在出租内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合理赔偿甲方。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优先乙方租用,但价格按市价随行就市。
  第十二条 房屋抵押金壹仟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上文主要讲述了地税的两大含义以及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写法,地税影响着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缴纳地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都不得偷税漏税。而地税房屋租赁合同也尤为重要,涉及到期限、租金以及双方的权利的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诉讼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公式?
      在我国,随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而随着房价的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


·车祸的诊断证明怎么写
      诊断证明不需要自己写。可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诊断证明会标注:1、姓名及居民身份......


·房贷批不下来可以找人担保吗
      房贷若是批不下来的话,借款人可以去找资质好的亲属朋友给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也行。有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人为贷款做担保,对贷款......


·在看守所最多羁押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


·虚假破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虚假破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可能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都遇到发票这种问题,无论是在购买大的物品还是一种小物品的时候,很多人都......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工作基本上都是要签定劳动合同的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工作基本上都是要签定劳动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了公司的人员稳定,也是为了劳动者的权益着想。当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最好还是双方协商......


·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怎么规定的?
      海上货物运输赔偿时效怎么规定的?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代位求偿是理赔的重要环节,而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存在的争议一直困扰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当......


·集体诉讼费用多少?包括有哪些
      集体诉讼费用多少?包括有哪些费用?当众多当事人的权利手动单个诉讼主体的侵犯时,处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允许某一个当事人代表所有当事人对诉讼主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