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可以”是授权性法律规范的表达方式,具有允许、许可的意思,但同时也表明了刑事立法的倾向性意见。这儿,刑法虽然用的是可以,但可以理解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必须这样为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准备实行特别严重的犯罪、手段特别恶劣时,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也是法律所规定“可以”应有之义。)至于究竟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对犯罪预备的整个案件进行综合考察后来决定。二、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预备犯通常是出现在犯罪尚未实行阶段,行为人此时还在为实施犯罪准备相应的犯罪工具或者做准备,比如进行踩点等等。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从而导致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就停止了,因而构成犯罪预备。若是在实行阶段因为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而停止犯罪行为的,则此时一般是认定属于犯罪未遂。在处罚上面,未遂犯与预备犯是不太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自藏枪怎么处罚 罪与非罪如何区分
      私自藏枪怎么处罚公民私藏枪支的,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民事经济合同纠纷适用于哪个法律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适用于合同纠纷,同时也适用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应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且协议应用书面形式......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


·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诉讼中难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而要是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呢?而在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又需要......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有哪些条件?《劳动》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也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


·非法集资中间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很多公司通过集资来进行扩大自己的规模,正常的集资活动是合法的,投资者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但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集资......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处罚
      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最终都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对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那通常情况下,故意......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公积金提取
      贷款合同丢了可以复印一份并盖上校对章后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银行有档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一、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专利权、商......


·给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