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妻子离世信用卡属于夫妻债务吗?

妻子离世信用卡属于夫妻债务吗?妻子作为信用卡持卡人逝世后其欠款由其继承人承担其债务,即谁继承了持卡人的资产,就有义务偿还其信用卡所欠的债务。且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债务的,则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一方死亡的由另一方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种类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或者向司法机关咨询该项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妻子离世的特殊情况,一般都是由另一方继承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可以与银行协商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住房公积金可以算遗产吗?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算遗产吗?1、住房公积金算遗产,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道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撤案后还能追溯虚假诉讼吗
      能。犯罪嫌疑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虽最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主动撤诉,但致使法院进行了一定的司法行为,耗费了一定的司法资源,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一、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个人债务是指当事人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个人承担偿还或支付的义务之债,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


·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


·在元旦加班几天三倍工资
      元旦加班几天三倍工资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夫妻婚后买房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房离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第...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划定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划定标准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社会抚养费交一次是否就可以?
      社会抚养费交一次是否就可以?不是只要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规定而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都需要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额度各地规定不......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摔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


·法定代表人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意思法定代表人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民事团体来行使民事权利。它是我国法律赋予权利的一种人。所以说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