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吗?

行政强制执行与代履行同时进行可以吗?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代履行还可以具体分为立即代履行,是指如果行政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已经严重的影响交通安全,或者是生态环境等情形的,应当立即代履行,但是有一个催告的环节,如果催告之后履行,可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发限制高消费令由谁进行?
      签发限制高消费令由谁进行?由法院签发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海外并购基金,是一种常见的并购基金的方式,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热议......


·房屋卖买合同有效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卖买合同有效认定是怎么规定的?1、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


·如果合同无效需要退定金吗?
      如果合同无效需要退定金吗?一、合同无效时定金退不退如果合同的无效是因为卖方自己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时候,定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是指为保证......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职工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债务人如果能够如期归还所欠的债务自然最好,但是如果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追回欠款,这样才能避......


·侵权责任法动物损害的举证方是哪个?
      侵权责任法动物损害的举证方是哪个?一、侵权责任法动物损害的举证方是哪个?侵权责任法动物损害的举证方是被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具体有哪些情况
      婚前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我国缔结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传统习俗,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但在发生了纠纷的情况下,此时结婚彩礼能否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