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销售合同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销售合同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久?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如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也就是说要在二年内向法院起诉。特殊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如人身侵权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要在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时限法院就不会受理,即便受理也会面临败诉。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法定事由:①不可抗力;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6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如果法定事由的消除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届满则为中止事由消除后满6个月。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有关诉讼期限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的诉讼请求来进行认定,另外,法律上还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还会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进行计算,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有哪些内容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以增资扩股,有哪些内容对于很多开公司有自己企业的人来说,股权质押时不可避免的。但是很多公司在未来发展业务上,可能会要求增资......


·在看守所几天签逮捕书?
      一、在看守所几天签逮捕书?公安机关的拘留和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绿灯闪烁时过去算不算闯红灯
      绿灯闪烁时过去算不算闯红灯1、在绿灯闪烁的时候越过停止线不属于闯红灯。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


·成都迁户口必须要劳动合同吗?
      成都市作为西南地区重要城市,外来人员众多。其中不少人都通过自身努力,达到了落户的条件。成都落户的方式也有很多,如购房落户,就业落户等。可是有......


·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争夺抚养权,自然是要......


·父母出资买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情况一: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张家口房产,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钱,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所有人一栏记载了子或女的姓名。情况二:父母出首付款,其余房款由......


·醉驾和对方有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和对方有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醉驾跟对方有协议,对方不追究其责任的话,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因为醉酒驾驶......


·发行私募基金方法有哪些
      发行私募基金方法有哪些一、发行私募基金方法在实际运作中,多由投资顾问公司负责发起,设计信托产品,在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寻找一家有业务往来的信......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男人家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在男人有家暴行为的情况下,女方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要维权才行,虽然不一定就是离婚,但至少也要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