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这次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这次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二、 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是不可以被辞退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疫情的原因导致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发放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认定,可以利用年假或者轮休、甚至调整工资待遇的方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对于不发放工资待遇则违反了劳动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在什么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的?
      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在什么概念的基础上建立的?淮安市征地补偿费用是建立在相应的基础上的,这个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有什么区别一、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有什么区别格式条款应当是格式合同,它和一般的合同书,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无法单方修改,由......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
      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性质来事先了解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毕竟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很多陷阱,稍有不注意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纳税人代码是什么?
      纳税人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一、纳税人代码是什么纳税人识别码是什么1、纳税人代码是由行政区号+企业代码证号码组成,个体纳税人代码......


·铁路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者在
      铁路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


·有管辖权的法院能否移送
      有管辖权的法院能否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随便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


·离婚前多少个月转移财产最有效?
      离婚前多少个月转移财产最有效?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专利法全文最新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全文最新内容是什么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文化经济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的发明创造的出世就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但是也同时带来一个问题就是......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和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其实是同一个案件要作出好几种判决的这样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除了要解除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