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用人单位辞退公司员工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辞退公司员工赔偿多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在没有任何理由的辞退劳动者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不过企业有足够的条件证明劳动者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那么进行辞退是不用经济赔偿的,还可以要求劳动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所以辞退劳动者需不需要赔偿要看具体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
      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一、怎么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在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中有一种可转换债券,由于其具有票面利率低的特点被购买人所喜爱。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


·立遗嘱有哪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
      公民有权在生前就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也就是我们说的订立遗嘱,而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在公民去世之后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


·铝板带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有哪些
      铝板带购销合同怎么写?常见陷阱有哪些?一、铝板带购销合同怎么写?铝板购销合同范文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供、需双方......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流程:一、咨询:1、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


·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是什么?
      医疗责任保险免赔规定是什么医疗保险相信您都不会陌生,不管是学校中的学生还是用人单位中的员工,一般都会缴纳医疗保险,如果出现身体问题或者意外......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


·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吗?
      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吗?一、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吗?每个犯罪嫌疑人都有自行辩护的权利,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
      目前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可以,只要法定或者是约定解约事由出现,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出现劳动者严重失职、有重大过错或者是严重违反单位......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