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码,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或私自服药,个别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不接受医护人员的合理治疗措施,过早地增加活动,术后过早进餐,私自外出等,由于患方引起的这些原因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责任,不能认定为。
  5、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在许多科研、教学医院,经常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于临床试验的药物、试剂、治疗仪器等在病人身上试用,但试用必须按试验性的有关规定进行,必须说明使用的目的及可能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或副作用,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订协议书。患者签字同意进行实验诊疗的,发生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6、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1)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2)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护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他们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医疗意外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医护人员抢救及时,措施得力或手术操作无误,但患者仍出现死亡或遗留严重后遗症;病员为特异性体质,在治疗前知道或治疗后发现,但目前医学科学技术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在基础麻醉或推管阻滞麻醉时,使用规定的剂量麻药,仍导致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若经积极抢救,依然未能防止不良后果才;诊断及手术适应症明确,操作无误,而在术中或术后,发生意外,呼吸、循环骤停及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衰竭等不良后果的。
  在上述六种情况下,一般是不能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患者一方即使受到了人身损害的,也是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或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能够确认却是因为医护人员的原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话,那么经过认定之后,就可以按照医疗事故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的发生都是一场悲剧,经常给医疗行业的形象造成重大的影响,所以,国家对这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主要是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涉嫌非法营运调查证据时间多少?
      涉嫌非法营运调查证据时间多少?一、非法营运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


·特殊劳动关系工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是至关重要的一种,尤其是劳动关系的确立,因此很多人都对此心存疑问。对普通的劳动关系还不太明白,就不要说特殊劳动关系了。这一次......


·老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
      老公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大多数都会判决离婚,也有部分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是依据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


·在工作过程中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各种意外发生,影响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对职工生命造成伤害。但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需要鉴定,鉴定结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返岗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伤,只有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