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员工因疫情情况工资怎么算?

员工因疫情情况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也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员工的工资待遇是基于公司企业的正常开展生产和经营,并取得经济收益的,疫情期间公司企业处于停工期,是无法获得经济收益的,这种情况下可能无力支付相关的工资待遇,可以协商按照规定的情况来减少工资待遇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可以,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


·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
      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私募基金是一个相对于公募基金的概念,而私募基金行业在这几年已经成为经济及资本市场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但经历多年快速发展,目前......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
      投标保证金可以少交吗在许多重大的项目开始之前,都会先进行项目工程的招标。在招标的活动当中,进行投标的人需要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以及投标资料,同......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检察院退侦也不一定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构成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什么?
      构成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什么一、构成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什么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货车超载标准是怎样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


·缓刑3年实刑可判几年?
      缓刑3年实刑可判几年?缓刑3年实刑可判三年以下或者不执行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


·厂房拆迁政策是什么?
      厂房拆迁政策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的发展,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城市生活的便利。那么就会涉及到房屋的拆......


·合法有效的遗嘱如何公证?
      合法有效的遗嘱如何公证?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申请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


·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
      购买二手房需要交付中介服务费,房屋出租也会收取中介服务费,一般情况下,二手房的中介费有哪些呢?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一、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