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主动离职可以补偿失业金吗?

主动离职可以补偿失业金吗
  
  不可以;依据《失业保险条例》来看,需要满足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核心有三条:
  
  1、所在单位已交纳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三、失业金的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在领取这类保险金时,应积极的提供证明材料。到缴纳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办事大厅进行申请,我国的社会保险机构,根据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办理。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应积极的发放这类离职失业金,进行相应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
      房屋对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了,不仅仅是我们休息生活的地方,更是我们家的象征。我们无时无刻不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但现在的房屋价格也是越来越高。......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哪些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


·受害人审查起诉阶段权利有哪些
      受害人审查起诉阶段权利有哪些一、受害人审查起诉阶段权利有哪些?第一,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第二,对于不起诉决定享有申诉的权利,或......


·怎么定义打架和故意伤害?
      怎么定义打架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


·一、购买异地二手车如何过户?
      一、购买异地二手车如何过户?购买异地二手车流程:首先车主在转出地也就是车辆所在地车管所要办理的手续有:嫌疑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的步骤有哪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债券的申购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追加资本发行的借款凭证。那么公司债券什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什么?不批捕通知家属的时间限制是: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根据《公安......


·骗取工伤医疗保险资金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骗取工伤医疗保险资金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