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疫情时期上班工资怎么算?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次延长的假期期限性质应为休息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法律依据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而定,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继续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显然是需要发放工资待遇的,另外对于从事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具体的工资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来进行结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人......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在现代社会,抗辩权想必您都有所耳闻,这是在双务合同中存在的一种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您都是只知道其中的某一......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客体包括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超出本机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属于民事案件,因此可以自己写起诉书来起诉对方以便达成诉求,那么我们在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它的格式有......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


·不动产局业务他项权证注销怎么办?
      他项权证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不仅仅是整个房产交易的核心文件,也是证明户主对房屋权利的一个证明,而他项权证的注销一般是在房屋的交易完成......


·撤销胁迫婚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撤销胁迫婚姻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而在民事诉讼中存续虚假诉讼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标准的,那么才会被虚假诉讼罪。......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


·一、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什么?
      一、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什么?购买网签备案的二手房风险提示的规定是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它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规定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