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主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往往会区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然后根据每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依法追究每个人的刑事责任。那么主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主犯概念
  《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把这两个法条的内容结合起来,并联系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以下三种: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
  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聚众犯罪的聚首,是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指挥者。
  3、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指主要的实行犯。
   (二)主犯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主犯与首要分子的关系
  根据《刑法》第97第的规定,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他们不是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原则上也可以认定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在聚众犯罪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而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其中的首要分子当然无所谓主犯。
  按照上文的解答,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来讲,此时首先需要确定所犯的罪名,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要么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要么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关于主犯的刑事责任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向法院起诉相邻权误工费需要注意什么?
      向法院起诉相邻权误工费需要注意什么?如果因为相邻权的侵权行为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需要注意一下事项:请求权基......


·一般骗取金融票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骗取金融票证罪是怎么处罚的?骗取金融票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


·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
      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这在商品房预售中......


·信用卡逾期了没钱还怎么办?
      1.如果卡友们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出现了逾期,但是卡友们并没有收到银行打过来的电话,而是只收到了银行发过来的短信的话,或者是存款的邮件。那么这种......


·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是怎样的
      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是怎样的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


·嫌疑人先逮捕还是先批捕
      一、嫌疑人先逮捕还是先批捕是先批捕然后在逮捕。决定逮捕和批准逮捕的区别是什么(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应该怎么办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应该怎么办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应该怎么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


·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可否拒绝?
      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可否拒绝?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的,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处理的,按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


·2023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2017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整个过程的第一步,第二步为工伤鉴定。认定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家属或单位申请,申......


·疫情期间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疫情期间加班怎么算加班费?(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