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别是怎样的(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194条和第195条中,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作出了规定。但是要格外注意,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只能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6个月内的,那么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效果。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这些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只能是由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
      临清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


·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借了别人的钱却不主动归还。有时候,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密切,不好意思主张债权,或者是由于债权人的疏......


·在我国关于拒不认罪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一直都三缄其口,对公安机关所指控的一些犯罪行为坚决的不承认,当然不排除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在患者与医护人员、医疗机构之间的,而此时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就会涉及到鉴定的问题,那通常情况下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呢?也......


·商家口罩高价卖能举报吗?
      商家口罩高价卖能举报吗?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哄抬是投机者们意在强行抬高价格水平的交易活动,其手段有散布谣言和按略高于现行价格的......


·不批捕后公安应该怎么处理
      一、不批捕后公安应该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


·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就是我们申请所需要的书面申请内容了......


·拟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区别是什么?
      拟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区别是什么?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属于内资,一个属于外资。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


·如果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吗
      一个公司在注册成立时是需要法人和股东的,法人起着公司的代表作用,相当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股东则是出资贡献者,除了享受分红之外也需要负对应出资......


·诈骗批捕取保候审会被允许吗?
      一、诈骗批捕取保候审会被允许吗?诈骗批捕取保候审是被允许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能托人代办协议离婚吗
      现如今很多时候其实都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比如寄快递、签订合同等等。于是,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自己脱不开身就想要委托他人代办协议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