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死刑执行的变更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在执行死刑前,如果发现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停止死刑的执行,并将停止死刑执行的原因立即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查明事实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作出处理。如果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依审判监督程序作出改判;如果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应当依法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缓或其他较轻的刑罚;如果罪犯 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改判为无期徒刑以下刑罚。凡经查明判决并无错误,或罪犯并无重大立功表现,则仍应需执行死刑,但需由核准死 刑的人民法院院长重新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才能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
      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有隐名股东要做股东决议是可以由显名股东来代为实施此权利;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行使知情权等相关权利,但作为隐......


·退股必须法人同意吗?不同意怎么办?
      股东是不得随便退股退出资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需要看劳动者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


·保险业内涉及非法集资的应该怎样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公民都遵纪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一小部分的人在特定的行业中进行非法集资,比如说保险行业,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个问......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
      二手房过户手续办理如下: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4、如果需要贷款的,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


·不想要在公司工作下去
      不想要在公司工作下去,觉得公司的福利欠好等等,就可以辞去职务脱离公司,在劳作合同期里公司也是有权与劳作者免除合同。当没有在公司工作了,公司也......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一、检察院退侦可以取保候审吗?检察院退侦也不一定就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条件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在我国代位继承的手续应具备如下证据:
      在我国代位继承的手续应具备如下证据: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