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员工违法的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公司辞退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首先,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需要向劳动者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最后,是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得出考核结果。通过以上环节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要满足这一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员工处于试用期,但也是签订了相碰 合同的,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履行相关责任,对于员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那么显然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员工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决处理,或者起诉来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安部处置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实随着我国政府针对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的不断打压,我国公民对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案件已经有了一定的免疫力。但是尽管如此,非法集资往往是变换形式......


·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条件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相关规定条件有哪些?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


·构成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


·公民如何购买公司债券?
      公民如何购买公司债券?公民可以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设债券账户的方式购买公司债券,除国债外,据最新统计,目前已在两家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有292......


·个人申请司法鉴定验伤的程序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时候当事人会向法院申请个人司法鉴定,对相关事宜进行鉴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以此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一、交通肇事罪的赔偿包括什么《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一)受害人遭受人身......


·酌定量刑情节考察有哪几种?
      酌定量刑情节考察有哪几种?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根据......


·深圳工伤鉴定网上申请是否可以
      现在您在生活当中已经习惯了网络给您带来的便利。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活当中的很多一些事务都能够通过网上进行办理。因此好多员工在受伤以后,因......


·最高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